為了不斷豐富和發展石油石化企業管理理論,激勵廣大企業管理工作者與時俱進地大膽研究探索和吸收國內外最新管理科學理論、方法,積極著書立說并傳播推廣,推動石油石化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中國石油企業協會(以下簡稱石油企協)特修訂本辦法。
第一條 石油石化企業管理現代化優秀著作(以下簡稱優秀著作)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一年評審一次。
第二條 石油企協設石油石化企業管理現代化優秀論文、優秀著作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負責優秀著作審核評定工作。評委會由石油石化行業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管領導、管理專家、教授等組成,每屆任期三年。 第三條 優秀著作的申報、審定、發布工作由石油企協企業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優秀著作屬行業(部)級,按照一等、二等、三等3個級別評定。
第五條 凡在當年或在上年度評選后,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石油石化企業管理方面的著作均可申請參加優秀著作的評審。
第六條 石油石化企業內部的操作標準匯編、規章制度、文件匯編、經驗成果匯編、研究課題報告、論文集、新聞類文集以及各類教材不在參評范圍內。
第七條 優秀著作應該突出創新的特點,著作里應有新的管理理論、新的企業制度、新的管理模式、新的組織形式、新的經營理念、新的管理方法和新的管理手段等。
第八條 優秀著作應該緊密結合石油石化企業管理實際,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學術價值,能夠做到創新與科學的結合,內容系統完整,結構邏輯清晰,語言簡潔流暢,對石油石化企業管理實踐有理論指導意義,對石油石化企業管理干部培訓與教學有實用價值。
第九條 優秀著作在石油石化企業管理領域有一定的影響,并且能夠經得住實踐的檢驗。具有科學性、創新性、系統性、實用性和行業性的特點。
第十條 凡參評的優秀著作要求列出撰寫著作參考的書目(資料)名稱。
第十一條 申報優秀著作需交納適當的評審費,用于著作評審工作。
第十二條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著作,經各會員企業協會或企業管理部門嚴格初選后向石油企協擇優推薦。
第十三條 石油企協對各單位申報的著作,從質量、數量、程序上進行初審與篩選。凡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一律不列入評審范圍。
第十四條 評委會對初選出來的著作采取通信評審和集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審程序是:首先將初選出來的著作發給各位評委,評委按照評審標準認真審讀后給每部著作打分并填寫書面意見,然后召集評委,根據全體評委意見進行集體評議,最后確定獲獎著作和等級。
第十五條 石油企業協會負責發布優秀著作的評審結果。對獲得優秀著作的個人,頒發證書、行文公布,以示認可和鼓勵。并在中央有關新聞媒體上發布和進行宣傳。同時建議獲獎者單位給予獲獎者一定的獎勵。
本辦法自2008年起實行。